“謝謝檢察院對我家的幫助,感謝黨和人民政府的關心和救助 ……”12月1日,司法救助申請人董某某將一面鐫刻著“檢察為民送溫暖 屋暖人暖心更暖”的錦旗送到了江口縣檢察院表達謝意。
董某某丈夫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重傷,肇事方因治療無效死亡,后董某某丈夫因體質較弱也治療無效死亡,留下董某某及三個未成年的孩子。 2021年5月25日,江口縣怒溪鎮(zhèn)駱象村駐村第一書記舒剛向江口檢察院移送董某某司法救助線索。 該院控申部門接到線索后,多次驅車到董某某所在村寨及家中進行走訪調查核實,董某某系當地建檔立卡戶、低保戶,案發(fā)當年因肇事方死亡且家庭經濟困難沒有對董某某丈夫進行任何賠償,現在董某某即使通過訴訟程序也無法獲得賠償,董某某因丈夫去世失去了家庭主要經濟來源,三個小孩目前均在校就讀,家庭生活和小孩學習陷入困難。經審查討論,董某某符合司法救助的范圍和條件,該院研究決定給予董某某國家司法救助金1萬元。 2021年是江口縣檢察院深入貫徹落實最高檢關于司法救助助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推鄉(xiāng)村振興專項工作之年,該院始終以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和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為契機,認真傾聽群眾心聲,主動走村串寨、下鄉(xiāng)入戶,積極開展司法救助工作,為多起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權行為造成人身傷害,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發(fā)放司法救助金,用心用情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解難題,傳遞司法溫暖,展現檢察機關的人文關懷。